(峇株巴辖27日讯) 27岁男子疑女友劈脚,趁女友前来家中取走物品时,指控女友另有别的男人,两人为此大打出手,男子因打断女友鼻梁而被提控上庭,深感懊悔的他今日面控时俯认罪,被判入狱5个月。
被告阿米鲁(27岁,除虫公司职员)今日在永平推事庭面控。
被告被控于8月17日,晚上9时30分,在亚依淡甘榜哥打达兰的一间住家致伤22岁女友。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伤害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和罚款。
案情显示,案发当天晚上,女友前往被告家里取物品,随后被告指控女友有别的男人,两人发生争执打斗。女友鼻骨骨折、左臂和身体多处受伤,送往峇株巴辖政府医院治疗。女友也于当天到亚依淡警局报案。
此案主控官为法拉瓦希达,被告代表律师为莫哈末拉扎。
被告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推事苏海拉表示认罪。
莫哈末拉扎代表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已经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并承诺绝不再犯。
推事向被告表示:“这个罪名是一定要坐牢,这样你还认罪吗?”被告仍表示认罪。
推事判处被告监禁5个月,刑期从8月18日被捕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