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10年前涉嫌掐死情人丈夫而被判死刑的前罗里司机,昨日向联邦法院三司提出上诉,获改判监禁34年。
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瓦兹尔法官所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昨日在联邦法院审理死刑检讨时,做出上述判决。
今年50岁的嘉法被判监禁34年,并谕令后者的监禁刑罚从被捕日,即2014年6月26日算起。
早前报道,嘉法被控于2014年6月22日晚上9时零7分至隔日早上8时30分,在雪州沙白安南一辆宝腾赛佳车上,杀害一位名为贾铭安的男子。
根据高庭审理案件时所记录的证词显示,贾铭安得知嘉法与妻子有染后非常愤怒,而约见嘉法商讨解决方案。
第10名控方证人(PW10),既嘉法的侄子供证时表示,事发当天他的叔叔让他开车,而被告坐在副驾驶座后面,并要求侄子将汽车停在死者住家附近的路边。
受害者上车后,坐在前排乘客座位上,侄子随即开车离开现场,过程中被告与受害者发生争执,最终活活将他勒死,法医专家的证词证实,受害者的死因是颈部受压导致。
受害者儿子是在前往附近商店的路上,在水沟发现父亲尸体而揭发命案。
另一方面,被告在辩护时称,他与受害者起争执的原因除了拖欠工资问题,亦是为了保护侄子免被受害者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