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吉隆坡市政局(DBKL)执法助理因包庇及不对使用“阿里巴巴执照”方式的商店采取行动,今日被地庭罚款1万3000令吉。
42岁的沙鲁里扎今日被带到地庭面控,在地庭法官阿祖拉面前俯首认罪5项指控。他被控于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6月20日期间,在士拉央巴刹收受1200令吉。
此案的主控官为伊娜祖丽扎副检察司。
沙鲁里扎请求法官减轻惩罚,看在他每月仅得3000令吉收入,亦需照顾2名孩子及父母,也需缴付贷款。
不过,控方泽要求法官处以重罚,以及给予教训,亦表明法庭认真打击贪污的决心。
法官阿祖拉裁定,被告沙鲁里扎犯下4项罪名,罚款2500令吉或监禁6个月,而另一项罪名则被处以3000令吉罚款或监禁5个月。
阿祖拉表示,当中有3项指控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71A条文,是可被纳入考虑范围。
同时,另两名涉及同宗案件的吉隆坡市政局执法助理,在不同的法庭均表示不认罪。
28岁的莫哈末沙瓦被控于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8月15日期间,在士拉央巴刹向一名人士收取4800令吉现金,而他在面对11项控状时,皆表示不认罪。
法庭允准他以6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亦需向吉隆坡反贪会报到,向法庭上缴护照,以及不得干扰和联系证人,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至于45岁的安兰亦对在2023年4月19日,晚上10时30分期间,在上述同个地点从相同的人士身上收受100令吉现金的指控,而表示不认罪。
反贪会主控官阿蒂卡提出他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后审,被告必须在每个月的首周到吉隆坡反贪会报到,向法庭上缴护照,并禁止接近控方证人,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不过,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峇哈鲁丁要求降低保释金,因为被告除了需要照顾家中的妻子和3名仍在上学的孩子,亦需抚养70岁的父亲,而被告的薪资仅得3500令吉。
法官裁定,罚款5000令吉,并需要一名担保人和履行控方提出的3项附加条件。
法庭择定9月18日和19日过堂安兰和莫哈末沙瓦的案件。
上述3人均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