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 6名涉嫌于7月11日在隆布大道绑架一名中国籍商人和一名本地女子的嫌犯,今早被警方押解至法庭面控绑架罪名时否认有罪,法庭拒绝所有被告的保释申请。
根据控状,6名被告分别是曾筠香(28岁)、罗翰伟(28岁)、陈锦源(29岁)、已婚夫妇罗伟建和黄晓燕,及25岁的钟力杰(人名皆译音),他们被控于7月11日早上11时许,与另外4名在逃同党于隆布大道(MEX)赛城出口,绑架一名中国籍男子并勒索价值100万7696泰达币(约447万735令吉)赎金,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串谋)同读。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少监禁30年或最多监禁40年,以及鞭笞。
所有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瓦菲胡赛恩副检察司,所有被告的代表律师分别是弗雷德(曾筠香)、莫哈末扎里(罗翰伟)、诺阿米娜杜(陈锦源)、哈里斯(锺力杰),伯纳德弗朗西斯则代表罗伟建和黄晓燕。
每位辩护律师都要求其当事人保释,但法官阿米尔拒绝了这些申请。
法官表示,在考虑了所有论点和控状后,法庭决定不准予保释,并择定案件于 10 月 8 日过堂。
根据早前报导,一名中国籍商人入境大马后,于7月11日遭人绑架,匪徒也将车内的女司机一并掳走,直至肉票家人以加密货币支付116万1127美元(当时折合约545万令吉)的赎金后获释,
警方于本月1日晚上11时25分,在柔佛州士古来通往振林山路段,发现其中一名绑匪驾驶著一辆多用途休旅车,而截停对方进行调查,惟嫌犯非但拒绝合作,甚至还朝警员开枪,为此警方被迫开枪反击将其击毙。
同日,警方再前往新山士姑来金山园(Taman Impian Emas)一间住家进行调查时,惟按了数次门铃后却没人开门,而破门进入家中搜查,岂料被3名躲在门口的匪徒开枪射击,警方当场将3人击毙。
雪州总警长拿督胡申随后召开记者会,宣布通缉另外3名男子和1名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