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讯) 6岁女童廖家慧遭掳走案,警方援引新条文调查31岁的男嫌犯,引起坊间议题。柔佛总警长古玛否认,警方改变调查方向,不再以掳人角度调查。
他解释,警方并没有改变调查方向,而是有新的调查线索,因此才援引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0条文和刑事法典第292条文(拥有猥亵物)延扣31岁的男嫌犯继续调查。
他说,由于警方在嫌犯家中发现惊人数量的性爱玩具及色情物品,因此将会以性侵儿童法令角度继续调查,嫌犯将被延扣至本月10日。
“警方将于近日完成调查报告,届时将会知道嫌犯为何掳走女童廖家慧。”
古玛今日在柔佛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时,被媒体询问时作出上述回应。
他也表示,嫌犯是个人行动,并未涉及犯罪团伙。
询及为何不以绑架角度调查,古玛表示,由于嫌犯并没有要求赎金,因此绑架并不成立。
至于警方会否再度要求廖家慧送往医院进行第二次的检查,古玛回应,目前并没有这个必要。
女童廖家慧是7月20日,晚上8时30分,在新山地区一场盆舞节活动上遭掳走。警方逮捕4名男女嫌犯,并经过连日寻找后,3天后即本月23日,凌晨4时左右,在雪兰莪峇冬加里的一间廉价酒店寻获廖家慧,并逮捕一名31岁男嫌犯。
早前被捕的4名嫌犯暂时排除涉案嫌疑,在延扣期届满后获准口头保释,第5名落网的31岁男嫌犯,已经被警方第3次延扣调查。
根据《新海峡时报》昨日报导,31岁嫌犯被认为涉及一个在暗网运营的儿童色情团伙。
所谓的暗网,是普通网页浏览器无法访问的网路,经常被用来贩运毒品和武器、分享儿童色情内容、交易被盗资料和假货等。
据了解,警方已邀请鉴证专家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