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6日讯)一名残疾青年涉嫌使用假枪结伙打劫,今日在爱极乐面控,惟否认有罪,因没有担保人,法庭不批准保外候审。
现年33岁的被告费道勿斯诺患有脊椎问题,为一名残疾人士。
他被控于今年5月6日约晚上7时21分,在和平淡柏巴也花园涉嫌以一把假枪,结伙打劫一名39岁华裔男子,令受害者损失550令吉现金。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抢劫),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9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主控官诺莎兹婉妮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以3万令吉以及附加条件,作为被告保释条件。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情况下,求情时指出,他本身是一名残疾人士,之前从事送货人员,育有3名年幼的孩子。
法官罗哈杜阿玛最终基于因为被告没有担保人,不允准被告保释。
上述案件择定9月2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