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 一名60岁老翁因涉嫌滥用吗啡,被法庭判处七年监禁。
根据控状,被告卡塔贾亚阿齐兹被指控于去年4月24日下午2时45分,在金马警区总部肃毒组办公室的厕所使用或摄入吗啡,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C(1)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五年,最高七年监禁,且鞭笞不超过三下。
主控官努尔沙奇拉副检察司表示,卡塔贾亚阿齐兹在2008年至2017年期间有七项犯罪记录,曾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因此要求法官对被告判处最高刑罚和鞭打,作为教训。
他说,本案被告年龄较大,但仍涉及毒品案件。 作为一个老人,他应该能够辨别好坏,避免自己陷入毒品案件。
此外,被告的代表律师拉文杰伊表示,其当事人因年事已高,要求法官对其当事人从轻处罚。
惟法官伊兹拉利扎姆表示,由于辩方在陈述时未能提出合理的理由,因此法庭宣判被告罪名成立,判处7年监禁刑罚。
他说,被告的刑期从去年4月24日被捕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