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日讯)涉嫌走私160公升燃油的2名泰籍人士,于昨日被带往亚罗士打地庭面控时不认罪,获准2人各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案件定于9月4日过堂。
38岁被告柏札丽哈玛和21岁被告阿都罗沙里星,于7月27日早上11时45分,在巴东得腊县榴梿勿弄被执法人员截停。
经检查发现,他们的轿车油箱经过改装,分别装有60公升和100公升的汽油。此行为违反了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21条文,依同法令第22(1)条文可被判刑。
一旦罪名成立,2人可能面临最高100万令吉的罚款、最高3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法官诺再汉要求两名被告各自提供2名本地担保人,并每月到附近警局报到,案件定于9月4日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