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4日讯)一名劳工冒充官员,以协助申请e-kasih援助为由,先后骗走13名60岁以上长者总数6380令吉的款额,他面对13项控罪时,一一认罪,总共被判处监禁21年2个月和鞭笞14下。
负责审理的2名推事判决被告从不同日期开始服刑,惟部分罪名的刑期同步执行,因此被告只需坐牢4年。
被告慕哈末纳米(49岁)今天先被带上怡保第一推事庭被控4罪,推事为西蒂诺拉;其余9罪是在怡保第二推事庭提控,推事是普妮达。
依据控状内容,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1日至6月23日,自称是一名e-kasih官员,在怡保区内向13名介于60岁至77岁的乐龄人士,索取介于最低款额200令吉至最高900令吉的现款,总额6380令吉,作为长者申请e-kasih援助用途,惟被告本身知晓e-kasih这项援助根本不存在。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即诈骗罪名,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和不超过10年、鞭笞,以及可被施以罚款。
此案副检察司为诺阿琦拉、诺阿妮莎和努鲁依达育。代表律师则是达央诺依米丽雅、罗伯特戛纳拉仁和甘当。
达央诺依米丽雅为被告求情,被告年纪已高,育有4名孩子,目前正为其它案件服刑,加上被告行为只是导致金钱损失,并没有造成刑事受伤。
至于努鲁依达育则要求法庭严惩被告,以给予被告和民众不会犯下相关罪行。
依据案情,被告以假扮e-kasih官员的身份,游说事主交出现金,作为申请和开设新银行户头用途,在获取钱财后,被告假装到银行外复印身份证,却乘机离开,事主才惊觉受骗。
日前,霹雳总警长拿督阿兹兹发文告指出,霹雳警方于7月2日在吉打扣查1名49岁嫌犯。嫌犯行骗的对象是介于50至80岁年长者,在靠近医院、银行、美食中心、超市、巴刹和巴士站等,对长者谎称可协助登记e-kasih,要求交出300至1000令吉的现金,作为申请和开银行户头用途。
嫌犯从7月24日起被带上法庭提控,包括7月24日怡保法庭13项控状、7月25日江沙推事庭2项、7月26日太平推事庭18项、8月5日曼绒推事庭1项,以及8月6日下霹雳推事庭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