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4日讯) 一名地方政府男官员因涉嫌受贿2700令吉,惟今日被控上爱极乐法庭时不认罪。
在马六甲历史城市政厅担任助理行政官员的41岁男被告费达勿斯是在法官伊丽莎白巴也旺面前否认2项控状。
根据第一控状,被告于2021年10月27日,从一名广告公司的华裔男子受贿2200令吉;第二控状则指被告于2023年1月15日至31日,在相同的地点,接受同一个人500令吉。
据了解,被告与该名男子在工作上有交涉。
被告为此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官在聆听被告的求情后,允许他以4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但必须交出国际护照,让法庭保管。案件将在8月14日过堂。
此案由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莫哈末阿里夫费达乌斯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