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3日讯)3名柔佛达鲁达格敬(JDT)足球队支持者,上周五在柔佛队对垒吉打队的足球赛获胜后,公然在吉打达鲁阿曼体育馆空地燃放照明弹型烟花庆祝,今日被提控上庭,3名被告皆认罪,每人被判罚100令吉。
根据《大都会日报》报导,3名被告周二上午分别在亚罗士打2个推事庭面控。
其中2名被告,即扎拉尼(47岁)与莫哈末菲佐(27岁),在面对控状时,向推事祖希尔米拉迪夫表示认罪。另一名被告莫哈末安纳菲(34岁)则在另一个推事庭面对相同控状,向推事西蒂诺希达雅认罪。
根据控状,3名被告(皆来自柔佛),涉嫌于7月19日晚上10时45分,在达鲁阿曼体育馆举行的大马足总杯半决赛首回合比赛,正当柔佛达鲁达格敬(JDT)足球队对垒吉打达鲁阿曼队足球俱乐部的球赛结束后,在体育馆空地燃放照明弹型烟花,因而触犯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3(5)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个月,或两者兼施。
3名被告皆俯首认罪,各被罚款100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将以监禁15天代替。3人在事后已缴还罚款。
此案主控官为法哈纳夫阿及J.巴努沙,被告代表律师则来自法律援助局的律师。
事发当晚,卫冕冠军柔佛达鲁达格敬(JDT)在比赛中以2比1挫吉打达鲁阿曼足球俱乐部。根据案情,警察目睹3人在柔佛足球队支持者的巴士停放处,即靠近体育馆的空地一带,燃放照明弹型烟花,警察下令3人把烟花熄灭,并对他们进行检查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