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上诉庭今日裁定,因在7年前谋杀同校海军见习军官祖法汉罪名成立,来自国防大学(UPNM)的6名被告皆被判处绞刑。
布城上诉庭今日聆审总检察司要求恢复《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名的上诉,在历经三小时的庭审之后,以拿督哈达丽亚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定6名罪名成立,处以绞刑。
这6人分别是阿克马祖海里、阿兹曼乌丁、莫哈末纳基、莫哈末阿菲夫、莫哈末索比林、阿都哈金。
在上诉庭宣判裁决之后,死者祖法汉父母双双流下泪水,并在庭外跪谢,以表达感激之情。
“感谢上苍,捍卫了我儿子的正义。”
拿督哈德哈丽雅在裁决中说,高庭错误的将原本的控状从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改为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误杀)。
“因此,法庭批准控方上诉,以撤销经修改的控状,并恢复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另两名上诉庭法官是莫哈末再尼和拿督阿兹米阿里芬。
哈德哈丽雅说,法庭认为,5名被告轮流使用蒸汽熨斗按压祖法汉的全身,包括他的私处,阿都哈金则是串谋教唆5名被告犯罪。
“因此,我们一致裁决,对于所有6名被告,只适合判处一项刑罚,也就是将所有被告送上绞刑台,处以死刑。”
“法庭撤销(高庭宣判的)6名被告18年监禁刑罚,并以死刑取代。”
阿克马祖海里、阿兹曼乌丁、纳基、阿菲夫和索比林此前被控谋杀祖法汉,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阿都哈金则被控抵触涉及串谋教唆的刑罚法典第109条文,刑罚相同。
不过,吉隆坡高庭在2021年11月裁决6名被告误杀死者,抵触刑罚法典第304(a)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长达30年,如果是有致死的意图,则将另加罚款。
控状指出,所有被告于2017年5月22日凌晨4时45分至清晨5时45分之间,在国防大学惹拔宿舍的一间寝室犯罪。
21岁的祖法汉于2017年6月1日在沙登医院逝世。其胸部、手部、脚部皆有烫伤痕迹,疑似是遭蒸汽熨斗灼烫所致。
此外,三司也撤销另12名国防大学前学生致伤祖法汉被判监禁3年的刑罚,并以入狱4年取而代之。
这12人是哈菲兹、陆克马努、阿末沙菲安、阿米鲁、鲁克曼、莫哈末苏菲、诺利兹南、阿斯拉夫、丹尼尔菲道斯、哈斯夫、阿迪依曼及沙兹旺。
控状指出,他们蓄意致伤祖法汉,以逼迫对方承认偷窃手提电脑,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30条文,并与相同法典的第34条文同读,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和罚款。
这12名被告现年28岁,他们被指于2017年5月21和22日,在上述大学惹拔宿舍的两间寝室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