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19日讯) 3名男子涉嫌杀害一名男性友人后放火烧尸,今早被警方押解至法庭面控谋杀罪。
根据控状,3名被告分别是祖卡纳音(44岁,修车厂员工)、莫哈末依克峇(30岁,电力公司员工)和赛菲克里(28岁,电力公司员工),他们被控于6月22日清晨3时至5时之间,乌鲁冷岳第16英里一间住家谋杀29岁男子莫哈末阿菲克,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若未判死刑,则应判监禁至少30年,但不超过40年,同时,需被判鞭刑至少12下。
三名被告在聆听以马来语宣读的控状后,在推事努鲁哈菲占面前点头表示理解内容。由于谋杀案属高庭审讯权限,推事庭没有记录被告认罪与否。
此案主控官为努鲁胡斯纳副检察司,而被告则末聘律师。
推事努鲁哈菲占将此案定今年8月23日重新过堂,以等待化学报告,同时,不允许被告保释。
早前报道,加影警方于6月23日早上10时07分接获民众投报,指士毛月水坝附近丛林发现一具烧焦尸体,立刻派员到场调查。
警方于本月11日逮捕死者3名朋友归案,调查显示嫌犯不满死者迟迟没有解决7000令吉债务,竟伙同友人将他杀死后,再放火焚烧尸体泄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