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9日讯)一名58岁的男子因著榴梿,出言威胁要杀死他的弟弟,而被判罚款1500令吉或监禁3个月。
此案被告为阿叻达威,被控于2023年9月7日,约凌晨4时30分,在巴达旺一带的甘榜博撒,恐吓要杀死56岁的弟弟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长达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案发时,受害人正在果园里采摘榴梿,然而被告也来采摘榴梿。然而,他告诉被告有关榴梿是用来出售的。
被告对此感到不满,就去到车里,拿出一把大砍刀。他还威胁要用猎枪射杀投诉人,并追赶他到一间小屋,还损坏了受害人的摩哆。
受害人担心自身安全而报警处理,导致被告于2023年9月9日被捕。
此外,在2023年9月29日,被告因损坏受害人的摩哆座椅,被判罚款1500令吉或监禁3个月。
对于这一罪行,他被指控违反刑法第427条,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