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6日讯) 华裔男子 11年前劫杀美容院老板娘被判死刑,联邦法院三司今早展开死刑申请检讨,代表律师援引用英国枢密院过去的一个判决,认为不应该判处其申请人死刑,让男子侥幸逃过死刑,改判坐牢36年及鞭笞12下。
2016年被判死刑的杜建平(译音,现年48岁)经过两度上诉失败后,如今根据2023年检讨强制死刑和终身监禁(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第847号法令)的规定,向联邦法院申请检讨他被判死刑的判决。
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法官拿督诺丁及拿督哈尼巴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在新山高庭大厦召开第二天的检讨死刑申请聆审。
杜建平被押往法庭时,面对大批媒体拍摄,他在聆听判决后步出法庭时,始终保持一脸平静。
控状指出,申请人被控于2013年8月17日,上午约11时30分,在新山武吉英达花园英达1/1路的Cinderella美容中心,杀死刘爱眉(事发时39岁) ,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并可与相同法令34条文同读。
新山高庭于2016年11月29日裁决判处被告死刑,被告后来分别于2018年1月23日及2018年12月13日提出上诉,先后被上诉庭和联邦法院驳回,维持高庭的死刑判决。
三司今早聆听控方和被告律师的陈词后,判处杜建平在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下,监禁36年及鞭笞12下,刑期从被捕日,即2013年8月17日算起。
杜建平的代表律师彭功成在法庭上指,这是一起因抢劫而引起的谋杀。
他说,在此案中,申请人持刀的意图是去抢劫,而不是谋杀,但在过程中,因死者夺刀,双方发生搏斗,他才会刺到死者,导致对方死亡。
他引用英国枢密院过去的一个判决,被告在持刀抢劫过程中,对一名68岁老人实行割喉及砍下头颅这等令人发指的行为,但过程中并没有实行长时间的折磨及羞辱等行为。
他说,基于抢劫谋杀不与变态谋杀同等化,枢密院改判凶手监禁。
他也将相关案件与申请人杜建平的案件作对比,在英国审理案件中的受害者,是一名没反抗能力的老者;而杜建平案中的死者刘爱眉,确实反抗并发生搏斗,且杜建平在犯案过程中,没有在刘爱眉死前对其进行长时间的折磨或非人性化的羞辱行为。
他以法律原则指出,此案不是罕见中罕见的案例,认为不应该判处其申请人死刑。
此案主控官拿督莫哈末杜苏基莫达在庭上提出反对时指出,死者是无辜的,根据解剖报告,死者身体多处致伤,因此要求联邦法院维持原判或建议改判35年至40年。
案情显示,2014年8月17日,上午11时许,一对华裔鸳鸯匪徒佯装顾客,到新山武吉英达花园一家美容院洗脸,老板娘刘爱眉(39岁)开门后察觉不妥而奋力反抗,遭冷血匪徒狠捅8刀残杀。
刘爱眉腹部被刺2刀,颈项中了4刀,背后及右手各被刺一刀,脸部朝上,身体呈“大“字型倒毙在店里的走廊,墙壁上也溅有血渍。
鸳鸯匪抢走店内一台手提电脑、两台手机和柜台前的现款,刘爱眉的手提袋未被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