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6日讯)52岁华男身上带著2把手枪及40枚子弹,被巡警截查逮捕后,警方乘胜追击再突袭一家住宅,成功破获逾14万令吉毒品,再捕另一名男子。
吉打州总警长拿督菲索沙烈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哥打士打警方于7月14日下午6时30分进行巡逻时,发现一名行径可疑的华裔男子,发现对方身上带有2把手枪及40枚子弹。
“警方经调查后发现,该男子拥有7项有关刑事和毒品的犯罪记录,其尿液检验也对冰毒呈阳性反应,警方相信手枪来自邻国。”
他表示,这起拥抢案相信与一宗毒品案有关,警方在当天晚上约9时30分,突击亚罗士打不加歪路一带一间住家,并起获一批毒品,包括62包重量达1381.61克的K他命、40包含有113.82克5仔的铝箔包,以及76包含有989.18克摇头丸的塑料袋,总值14万7789令吉38仙。
“K他命等毒品一般上是用在娱乐场所,但吉打州已没有娱乐中心,警方不排除供应给只邀请特定人士出席的私人派对。”
他说,警方除了在拥枪弹案中逮捕一名52岁男子之外,也在起获毒品的案件中,逮捕一名65岁男子,并延扣7天至7月21日助查。
菲索沙烈指出,警方援引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8条文及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针对拥枪案进行调查。
一旦罪成,在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8条文下,可面对最高监禁14年及鞭笞不少过6下;在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下,可面对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至于毒品案,菲索沙烈表示,被捕男子没有犯罪记录,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展开调查,也可以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面对刑罚。
一旦罪成,可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没有被判处死刑,也会被鞭笞不少过15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