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9日讯) 居銮一名技术学院生涉嫌性侵仅认识数小时的16岁少女,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一万令吉保释候审,并将案件展至8月8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纳仄(19岁)被控于6月21日,晚上9时30分,在居銮明吉摩一间租屋内,性侵一名16岁就读中四的少女。
上述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并可在第14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和鞭笞。
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承审法官苏艾邦允准被告以一万令吉保释候审,并谕令被告聘请代表律师,案件展延至8月8日过堂。
法官也谕令,被告在保释期间不能联系或骚扰受害者或控方证人,直到案件结束为止 。
此案主控官为丹尼尔慕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