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9日讯) 柔州警方上月救出两名在新山地区乞讨的中国籍残疾乞丐,3名本地男女因涉及贩卖人口及剥削,今日遭警方提控上庭,担任看管人的42岁本地男子不认罪,获准以1万2000令吉保释候审,两名担任跑腿的男女并未出庭,遭到法庭发出逮捕令。
柔佛总警长古玛透露,新山南警区反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是上月13日,晚上8时30分,在新山实达英达花园布特拉路区展开突击行动,逮捕52岁本地男子和一名42岁本地女子,救出两名分别是44岁和50岁的外籍残疾人士。
“警方在残疾乞丐住所起获3台手机、轿车、遥控器、麦克风和音箱,1859令吉现金以及乞讨用途的饼干空桶。”
古玛今日在柔佛警察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作出上述透露。出席者包括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
“两名被逮捕的本地人是担任接送员的角色,每天载送两名坐著轮椅的残疾人士前往不同的地点乞讨。”
古玛透露,警方上月19日,晚上11时45分,在一间公寓逮捕42岁本地男子,对方是担任经理或看管人的角色。
他指出,根据警方调查,42岁本地男子前往有关国家招聘残疾人士来大马工作,残疾人士也知道工作是乞讨,因此交出护照给男子办理机票等手续。
“当残疾人士抵马后,就载到住所安顿, 再安排两名跑腿每天载送他们到小贩中心或夜市乞讨。”
虽然警方并未透露残疾乞丐的国籍,但根据警方早前文告,成功获救的乞丐是中国国籍。
古玛表示露,3名嫌犯被捕后,遭警方延扣,并在延扣届满获准保释,今日被控触犯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4条文。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终身监禁,或最少5年监禁和鞭笞。
他说,上述案件是在新山地庭提控,今日只有42岁的看管人出庭面控,另两名跑腿未出庭,法庭将发出逮捕令。
“看管人在庭上表示不认罪,获准以1万2000令吉保释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