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9日讯)3男子涉嫌联手向一12岁女童发泄兽欲,今在法庭面控不认罪并要求审讯以证清白!
上述3名被告,其中2人是父子,另一被告则是儿子的友人,他们被指于今年5月在吉兰丹州万捷县(Bachok)一住宅强奸一女童。
3名被告是分开被提控,不过,他们在法官祖基菲里面前聆听控状后,均表示不认罪且要求进入审讯。
第一被告是现年46岁的男子,罪名是强奸继女,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和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6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监禁 30年和鞭刑。
第二名和第三名被告则是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强奸)被提控,一旦罪成,可判处10至30年监禁,并处以鞭刑。
上述案件主控官为副检察司阿末法依兹,第一和第二被告由律师努沙拉代表,第三被告的代表律师为祖海迪。
较早时,法依兹表示,由于案情严重,而且受害者是未成年少女,因此向法庭建议不让3名被告保释。
同时,3被告的辩方律师努沙拉和祖海迪则向法官要求保释,因为这是他们客户的第一起刑事案件。
最终,法官不批准第一和第二被告保释,仅允许第三被告以保释金 1万5000令吉,附带一担保人保外候审,最后择定8月1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