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鲁斯迪放话打击隆市所有卖淫场所,不要再看到有卖淫女郎站在路边招揽客人的现象。
他说,警方已鉴定隆市4地点为首都“淫窟”,这些卖淫场所提供廉价费用。
他指出,这4个地点包括茨厂街、格朗路、半山芭路和Richmoore酒店。
“这些卖淫女郎站在路边寻找客人、以50到200令吉提供性服务。连小孩子都知道她们的存在了。”
鲁斯迪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警方今年在首都展开409项扫黄行动中,扣捕1691人,大部分来自外国,有86.06%的落网者已经被提控。
他指出,这些人都是在除了布城以外的5个警区范围被取缔。
他说,警方援引多项法令,包括刑事法典第372(1)(d )(利用任何人以卖淫目的)、372B(卖淫)条文、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以及移民局法令,以打击卖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