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辇26日讯)吉辇中学13岁女生遭学姐霸凌案,吉辇警区主任祖纳尤索夫警监指出,警方已向7名涉事女学生录取口供。
他指出,7名13岁及15岁被传召录口供的女生,于案发时都在现场,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调查此案。
“警方已向涉事女学生录取口供,惟目前没有作出逮捕。”
“调查工作还在进行,调查报告也将会呈交副检察司,以决定是否提控。”
根据报导,社交媒体于24日流传一个历时1分钟21秒视频,内容关于吉辇中学一名女学生在厕所被2名女同学轮流打耳光,视频流传后,引起各界人士和家长的震惊。
事发后,据了解,有关校方已成立委员会进行深入调查,并传召所有涉事学生,同时,该校董家协及校友会领导人获悉后,已前往学校了解情况。
警方昨天在文告中指出,此案发生于今年6月14日上午10时30分,霸凌的女生因为嫉妒受害者与其中一名嫌犯男友(15岁)过于亲密,因而霸凌13岁受害者。
受害者已于昨天向警方作出投报,而警方也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