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一名父亲承认虐待并强迫两名孩子走“鸭子步”,因而被地庭判处监禁8个月。
根据《每日新闻》报道,35岁的被告承认4项虐待两名孩子的罪名,包括强迫他们4小时不间断地走“鸭子步”,并用羽球拍打孩子,结果地庭法官拿汀法兹琳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谕令被告的刑期从今年6月1日被捕日开始算起,每项指控的刑期同时执行。
根据所有指控,育有5个孩子的被告为一名13岁少年和15岁少女的监护人,他被控故意虐待他们,以致可能造成他们身体或精神伤害。
相关的罪行是于今年5月30日晚上9时至6月1日,在甲洞北区人民组屋一间住宅发生。
被告因而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最高监禁20年,或两者兼施。
在法庭宣判之前,被告除了对所有控状认罪外,还请求法庭考虑到他是家庭唯一的经济支柱,因此请求法官从轻发落。
“我还有另外3个孩子,我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我还患有糖尿病、心脏病和高血压等慢性疾病。”
“我请求法庭轻判,因为我想有第二次抚养孩子的机会。”
法官法兹琳随后询问被告虐待两个孩子的原因。
被告答道:“因为我发现他们与其他兄弟姊妹的行为有点奇怪。”
法官问:“那么打他们的目的又是什么?你是来教书的吗?”
被告答:“是的,但我没想到情况会这么糟。”
控方的尼祖万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对被告给予适当的惩罚,以此给被告一个教训,避免重犯。
根据案情,被告于5月30日晚上9时至12时左右,用羽毛球拍故意击打其13岁儿子的双腿。
被告还在同一时间打了这名孩子的脸,并打了孩子身体部位。
同时,被告于5月31日下午3时至5时,用羽球拍殴打15岁女儿的脸部。
根据初步医疗报告,这两起犯罪行为导致两名孩子受伤。
被告也让两名孩子于6月1日凌晨1时至5时在屋内长时间不停地“鸭子走”,这导致两名少年蒙受情绪或身体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