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 一名大厦管理员因冒充柔佛州总警长古玛,被推事庭判处1000令吉罚款。
51岁的被告加纳山认罪后,推事阿提卡做出上述判决,若被告无法缴纳罚款,便以监禁1个月替代。
根据控状,被告于5月6日晚上8时35分,在冼都卫星市冒充柔佛总警长欺骗执法机构,以每人1500令吉的出价要求释放11 名被拘留者,因此抵触《刑事法典 》第416 条文(冒充他人诈骗),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五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律师纳拉辛汉以被告需支撑家庭开支,因此希望推事以罚款判罚被告,而非监禁,并强调被告也对其行为感到羞耻,不会再重蹈覆辙。
“当事人有妻子和五个年幼的孩子等家属(需要养活),因此希望当事人得到最低额度的罚款,而无需入狱。”
然而,副检察司纳迪亚希望推事给予适当的惩罚,因为被告的行为不容轻视。
“这个错误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故意犯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