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0日讯)涉嫌伪造银行结单以获取教育局学校清洁服务招标申请,一名承包商今天被控5项伪造文件罪,惟被告否认有罪,以2万5000令吉保释候审,案件定在5月30日过堂。
被告尤努斯(52岁)是被控于2016至2017年期间,以伪造银行结单,向霹雳州教育局获取吉辇县和拉律马登及司南马县的学校范围及建筑清洁服务招标申请。
根据第一至第三项控状,被告于2017年9月在知情下,在吉辇县教育局使用分别志期2017年5月31日、6月30日及7月31日的伪造银行结单,并指示公司职员篡改银行结单,以获取吉辇县的学校清洁服务招标申请。
第四及第五控状,被告于2016年8月在拉律马登及司南马县教育局,使用分别志期2016年5月31日及6月30日的伪造银行结单,并指示公司职员篡改银行结单,以获取拉律马登及司南马县的学校清洁服务招标申请。
被告的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文件),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负责此案的控方有玛兹雅副检察司及大马反贪会主控官沙鲁阿祖安,被告的代表律师是诺法蒂哈。
沙鲁阿祖安向法庭建议被告以每项控状1万令吉进行保释,此外,加设被告每个月第一天前往反贪会办事处签到的保释条件。
诺法蒂哈则求情,考虑到被告育有4名孩子,妻子没有工作,其中3名孩子在求学,因此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减至每项控状5000令吉。
法官拿督依布拉欣奥斯里接受代表律师的求情,允准被告以2万5000令吉及担保人进行保释,同时每个月到反贪会办事处签到。
法官也下令被告在案件审讯结束前,禁止干扰此案证人,并将案件定在5月3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