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连突30日讯)被控于去年9月蓄意超过一次为第一个孩子登记报生纸的商人,今日在推事庭认罪后遭判8000令吉罚款。
推事努尔莎菲卡在现年38岁的阿都阿兹俯首认罪后判如上述,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10个月取代。
控状指出,阿都阿兹于去年9月12日下午1时10分,在国民登记局位于增卡的分局柜台提交逾期登记报生的申请时,蓄意为同一人再次办理出生登记。
被告因而抵触1957年出生与死亡登记法令(第299法令)第36(1)(g)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来自国民登记局的检控官莫哈末杰菲里要求法庭严惩被告以儆效尤,惟被告的代表律师拿督黄诗忠以其当事人是一名小商贩及需养家糊口为由,要求法庭判处最低罚款数额。
根据案情,育有3名孩子的阿都阿兹在去年为孩子提交逾期登记报生申请,但登记局在查核后发现,该名青少年已有报纸生,国籍是非公民。
增卡登记局在2008年1月9日登记及发出该报生纸,由于阿都阿兹当时没提呈与柬埔寨籍妻子的结婚证书,该报生纸的国籍一栏则为非公民。
然而,被告去年通过提交逾期登记报生的申请,并携带结婚证书和妻子的护照,为时年16岁的孩子申请新的报生纸。
在经过审问后,被告证实及承认藏起报生纸原证件,这份证件过后交给查案官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