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0日讯)一名巴士司机与同伙冒充警察入室抢劫,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处4年监禁及罚款4000令吉。
39岁的被告尼克凯鲁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共面对两项控状,被控于4月7日,凌晨4时许闯入位于巴莪度素达曼路的一间民宅内,抢走屋主的三枚戒指。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13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不超过20年监禁,以及罚款。
根据控状,受害者与家人、朋友在家中吃完封斋饭后,遭两名身份不明的人士闯入家中,即被告与另一名男子。
两人佯装警察,在受害者家中进行“搜查”,并在过程中抢走受害者的手机、现金和珠宝等物品。
受害人事后到巴莪警局报案,警方在5月19日凌晨12时04分逮捕被告。被告承认劫走3枚戒指,并以超过3000令吉的价格,向当铺典当戒指。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官苏莱曼负责提控,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被告聆听通译员宣读两项指控后,俯首认罪。
承审法官依尔曼判处被告每项控状监禁两年,以及每项控状罚款2000令吉,刑期将从被捕日即4月19日开始算起。若被告无力偿还罚款,则每项控状以服刑6个月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