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4日讯) 5名大耳窿跑腿涉及泼漆放火恐吓追债,今日分别带往新山地庭和推事庭提控,当中包括一名怀有3个月身孕的华裔女子,5名被告不认罪,获准保释候审。
5名被告包括4男一女,他们是阿都哈林(32岁)、薇诺周敏莹(42岁,译音)、诺阿兹曼(37岁)、刘春建(45岁,译音)和莫哈末沙(29岁)。
5名被告今日上午8时05分遭警方押送至新山法庭大厦,他们先带上法庭扣留室,上午10时在新山地庭面控,之后被押往推事庭面控。
其中4名被告在新山地庭被提控多项罪名,阿都哈林和薇诺周敏莹被控于今年3月间纵火烧车,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
阿都哈林和薇诺周敏莹与另一名被告诺阿兹曼共同面对3项控状,被控于今年3月10日至27日,分别在新山世纪花园、乌鲁地南和烈光镇蓄意纵火烧车和烧屋,导致一间房屋和两辆车遭到破坏,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和第436条文(蓄意纵火烧屋)。
此外,阿都哈林和薇诺周敏莹也与刘春建被控于今年3月13日,在新山武吉地南花园纵火烧屋,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36条文(蓄意纵火烧屋)。
上述案件主控官为努鲁莎菲卡和莎丽法。
阿都哈林、薇诺周敏莹和诺阿兹曼的代表律师为诺扎菲拉,刘春建和莫哈末沙的代表律师为卢建成和吴宝玉。
代表律师求情时指,薇诺周敏莹怀有3个月身孕,并育有4名小孩;阿都拉曼收入不稳定,有一名刚满月的孩子;刘春建则是罗里司机,与妻子离异,育有一名14岁孩子。
上述4名被告不认罪,承审地庭法官仄万再迪允准,每名被告以每项控状1万4000令吉保释候审,每月必须到警局报到,保释期间不准骚扰证人,以及必须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5月23日过堂。
在新山推事庭,4名被告面对刑事法典第426条文(蓄意破坏)控状。阿都哈林和薇诺周敏莹被控于今年3月14日,在士姑来破坏轿车车后镜。
阿都哈林和薇诺周敏莹与诺阿兹曼被控于今年3月10日和21日,在新山金成功花园和世纪花园的住家进行泼漆。
阿都哈林和薇诺周敏莹与诺阿兹曼与另一名名莫哈末沙被控于今年3月26日,在新山顺利花园向一辆轿车泼漆。
4名被告皆不认罪,承审推事批准,每名被告以每项控状2000令吉保释候审,案件展延至5月20日过堂。
被告诺阿兹曼另被控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第39C条文(严重的重复吸毒者),今日下午被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