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4日讯)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一名助理执法人员,涉嫌欺骗一名男子,向对方收取3000令吉贿金,以协助其降低罚单数额,被告今日在北海反贪特别法庭面控时不认罪,获准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来自内贸部东北分局的被告莫哈末再米(50岁),欺骗一名商家西华巴加桑(45岁),让后者相信内贸部总部的罚单求情委员会驳回其求情,而他则能协助受害者降低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下开出的罚单数额,诱使对方交出3000令吉。
被告被控在2022年5月13日下午5时35分至5时50分,在槟岛西南县峇眼英达路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一旦罪成,可被监禁不少过1年或最高10年,以及鞭笞和罚款。
被告今早在庭上聆听控状后,在法官祖哈兹米面前否认有罪。
被告代表律师为V.帕迪班求情时,要求法庭订下合理保释金,因为当事人每月收入约2000令吉,还需要供养妻子及4名还在念书的孩子,而且他在有关政府单位已服务22年。
法官祖哈兹米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须遵守附加条件,每个月到邻近反贪污委员会办公室报到,并交出护照直到案件结束,案件定于今年5月29日过堂。
此案由反贪会副检察司阿菲卡负责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