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8日讯)涉及私藏鼠鹿,8名森州联邦后备队警员今早被控上芙蓉地庭时,皆否认罪行。
芙蓉第4地庭法官玛丝妮获准每位被告以2000令吉担保外出,且案展6月12日过堂。
今早面控的8名被告分别是第一被告鲁斯里(42岁)、第2被告贾斯菲里(49岁)、第3被告莫哈末凯里(50岁)、第4被告阿扎鲁丁(40岁)、第5被告莫哈末依詹慕丁(38岁)、第6被告莫哈末尤索夫(39岁)、第7被告马哈迪奥斯曼(41岁)及第8被告贾苏斯约瑟芬(36岁)。
他们被控于2021年1月17日,下午1时左右,在瓜拉庇劳范围内,在没有任何饲养执照下私藏受保护动物,却被发现在轿车车尾箱发现一个箱子装有属于8只鼠鹿(Tragulus javanicus),因而抵触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60(1)(b)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8名被告皆否认罪行,且在求情时,皆表示要养妻儿及父母,因此希望能够减低保释金。
无论如何,尔后每人获准以2000令吉担保外出。
此案主控官为来自总部的艾玛妮拉副检察司及来自森州的吉尔默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