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日讯)一名约20岁巫裔男子因偷拍别人后分享在社媒平台TikTok,结果遭当事人报警,被警方逮捕协助调查。
古邦巴素县警区主任罗兹昨日发文告表示,警方是在2月28日接到一名男子报案,后者不满有自己在内的一段10秒视频,被一名网民上载至TikTok,而有关短视频共有120万点击和20万6000人点赞。
他说,警方随后也确定了有关TikTok帐号拥有者,并逮捕一名20余岁的巫裔男子。
他说,案件将在刑事法典第500条文、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和警方法令第90条文。
他说,一旦第一项条文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处不超过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第二项条文罪名成立,则可以被判处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和必须为下判后,每一日的犯错追加判罚1000令吉;第三项条文罪名成立,则可被判处不少过500令吉罚款和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他也劝告和警告网民或社媒管理者,不要随意上载未经证实,和会对公众带来惧怕和恐慌的视频或内容,并成为有责任和明智的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