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巴勒斯坦和平有限公司(Aman Palestin)执行董事阿都拉再益、首席执行员阿旺苏菲安及董事凯鲁丁,今日共被控164项欺诈、洗钱及刑事失信罪。
阿都拉再益及阿旺苏菲安今早先在莎阿南法庭被控52项失信罪,涉及金2090万令吉。
他们较后也在莎阿南法庭同时面对19项冼钱罪,涉及金额为1280万令吉。与此同时,阿都拉再益及阿旺苏菲安两人在同一法庭,各别面对19项欺诈罪提控,涉及金额为575万令吉。
而凯鲁丁则被控3项冼钱罪。3人所面对控罪共计共164项。
阿都拉再益与阿旺苏菲安是以Samudra Champa公司董事身份面控。该公司受委管理巴勒斯坦和平公司的资产。
他们3人对所有控罪,否认有罪。其中阿都拉再益及阿旺苏菲安获准以
各别100万令吉保释候审;凯鲁丁则允许以20万令吉保释外出。
阿都拉再益与阿旺苏菲安面对的52项失信罪控罪,在《刑事法典》第409,即公务人员或代理刑事失信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处2年至20年的监禁、鞭笞与罚款。
至于共同面对的19项洗钱罪,则抵触了《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不超过15年的监禁、罚款不超过获利金额五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而所涉及欺诈罪则是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1年至10年的监禁、鞭挞、罚款。
根据地庭通译员今午逐一宣读19项洗黑钱控状内容显示,被告于2018年6月1日至2023年2月3日,以Samudra Champa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身份,动用总额1283万3772令吉16仙非法活动收益,为该公司购买半独立式洋房、店屋、土地以及轿车等资产。
反贪会早前曾透露,在调查巴勒斯坦和平公司资止被挪用案,发现估计有7000万令吉已被用于成立宗旨以外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