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0日讯) 一名老师留意到12岁女学生变得沮丧且时常缺课,拨电联系女学生,始揭发女学生惨遭同住一屋的56岁生父性侵。
56岁男被告是一名按摩师,12年前和妻子离婚后,与女儿同住。
被告前妻于9月13日针对女儿遭被告侵犯报案,被告同日被捕。
被告今日在麻坡地方法庭面控,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被告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3月的某个上午10时左右,在峇株巴辖县巴力拉惹的甘榜巴力马里奥住家性侵12岁的亲生女儿。
上述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此案主控官为努苏勒汉拉曼副检察官,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基于被告罪行严重,控方要求法官不允许被告获得保释。
“不过,是否允许保释取决于法官的酌情权,若法官允许被告获保,请求法官需让被告以3万令吉保释金,外加一位担保人才能获得保释。”
承审法官依万苏阿英邦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释,案展明年1月22日过堂,以让被告聘请律师及提交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