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20日讯)菜园非法外劳把女友殴打至重伤,今日被押往居銮地庭面控,但因被告听不懂马来语控状,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明年1月30日过堂,以安排通晓缅语的通译员。
根据控状,36岁的缅甸籍被告顿拉钦(译音)被控于今年12月10日,晚上11时,在居銮实里拉龙(Sri Lalang)梁站5哩路一间菜园屋,把36岁女友奥恩温(译音)打至重伤。
此外,被告于12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实里拉龙的丽雅花园被捕,被发现没有持合法证件入境我国。
被告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25(严重致伤他人)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定罪,可被判最高7年监禁及罚款。
被告也在1959/1963年移民法令(2002年修正)第6(1)(c)条文(未持有合法准证)下被提控,
此案主控官为努哈菲达,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被告表示听不懂马来文控状,没有对控状表示认罪与否。
承审法官慕吉沙罗吉谕令,案件展延至明年1月30日过堂,以安排通晓缅语的通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