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14日讯)一名失业男子因6年前在马樟杀害亲叔叔,今日被高庭判处监禁30年和鞭笞12下。
高庭法官拿督罗斯兰宣判26岁的被告莫哈末阿兹旺,谋杀55岁的罗斯马迪的罪名成立,死者也是被告母亲的表兄。
法官表示,他在听取和研究了控辩双方的论点和多个因素后,做出上述判决。
“我考虑了几个因素,包括考虑到被告患有声音障碍,以及被告是由单亲母亲抚养长大。”
“我考虑的另一个因素是被告从小就行为古怪,被告使用的武器也不是事前预谋好的,而是在闯入叔叔家时发现的。最后一个因素是被告吸毒成瘾。”
“被告莫哈末阿兹旺现年26岁,案发时20岁,我认为他仍有机会改变其所犯罪行,因此我相信监禁刑罚更合适。根据律师的要求减刑,我判处被告的30年监禁由被补日开始算起,以及鞭笞12下。”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17年9月4日中午12 时30分左右在靠近东马岸的甘榜克里拉,谋杀了55岁的罗斯马迪·。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一旦罪成,刑罚是强制性死刑。
较早前,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判处被告死刑,因为被告的行为不人道,且受害人并没有主动挑衅。
凯鲁安努尔副检察司表示,枪击是在近距离开枪的,所使用的武器是被告从死者那里偷来的。因此,请求法官判处被告死刑。
与此同时,辩方律师哈利姆表示,被告是第一次犯罪,此前无不良记录。案发时被告也才20岁,仍然可以改过自新,法庭应给被告多一次机会。
“我们恳请法官网开一面,判处被告至少30年监禁,而不是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