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4日讯)一名妇女到快递公司协助丈夫领取包裹时,当场被关税局人员逮捕,之后才发现包裹内装有毒品,经过4年的审讯,高庭最终宣判无罪释放。
女被告为47岁的法兹丽娜,她昨午在代表律师麦嘉强陪同下,在马六甲爱极乐高庭聆听法官拿督安森查尔斯菲南迪的判词。
根据控状,她于2019年4月9日早上10时45分,在马日丹那索罗卡玛叻巴乌绒巴当路,贩运706克的摇头丸,为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
代表律师麦嘉强指出,法兹丽娜和已取得大马永久居民证的印尼籍丈夫,是于2019年4月9日被捕,当时她一人开车到快递公司,帮忙取一份由丈夫的友人寄来的包裹。
他说,检控官共传召14名证人,结案陈词时其丈夫先被判无罪释放。较后,法庭谕令法兹丽娜需自辩,经过丈夫作证,昨日高庭法官认为表明罪名不成立。
此案由莫哈末艾利尤斯卡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