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0日讯)一名涉及毒品案而被监管的妙龄女子,因没有根据要求每个月定期向执法机构报到,而被监管的执法人员提出性贿赂以作为不上报的条件,两人于酒店进行交易时遭逮捕。
根据《马新社》的报导,涉案的执法人员年约40岁与该名年约20岁的女子,是在昨晚7时30分许,在新山的一间酒店内被取缔。
报道指出,该名女子因为涉毒而被执法机构监管两年,期间需每月定期前往相关执法机构报到。
不过,由于女子并没有遵守监管要求,因此接受男嫌犯提出以性贿赂的方式,以避免被采取行动。
涉案男子被柔佛州反贪污委员会逮捕后,于今日被带往新山推事庭申请延扣,并获推事允准将男子延扣4日,直至下周一(11月13日)。
与此同时,柔佛州反贪会主席拿督阿兹米受询时,证实上述案件的发生,并表示男嫌犯已被拘留。
他也透露,当局将援引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索贿或贿赂)调查上述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