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印尼籍建筑工人自2000年以来,使用假永久居留证(MyPR)在马来西亚生活工作,终被揭发并被控上庭,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0个月及罚款1万令吉。
《阳光日报》报道,49岁的被告苏阿尔迪,今日被带来浮罗山背法庭面控,其没委任何代表律师。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上周三早上8时30分,至中午2时间,在峇六拜一家工厂,故意持有以“Mat”名字,编号590422-71-5333的假永久居留证。
被告抵触1990年国家登记条例第25(1)(e)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国民登记局的检控官莫哈末山苏向法庭表示,希望法庭可以判罚被告最高刑罚,因为被告行为威胁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
他说,同时此刑罚也要给予被告教训,避免他在未来重犯。
苏阿尔迪向法庭求情说,希望法庭给予他最低判罚,因他必须抚养在印尼的妻子和4个孩子,而他每个月的收入仅有2000令吉。
此外,莫哈末山苏在法庭外告诉记者,被告在1996年就入境大马,而被告拥有合法印尼护照。
他说,他们相信被告通过吉隆坡的犯罪集团,取得假居留证,以让他可以取得马来西亚国家工业发展局(CIDB)的认证。
他透露,被告自2000年就使用假居留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