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5日讯)2016年在亚洲城夜店打死人的酒吧打手上诉成功,逃过死刑判决,改判坐牢33年和鞭打12下。
联邦法院三司拿督罗札莉亚布章、拿督诺丁哈山以及拿督阿都卡林阿都札里,今在聆听了上诉和答辩双方陈情后,做出以上判决。
律师哈密伊斯迈在庭上告诉联邦三司,有鉴于强制死刑已经在今年废除,被告较早也已经致函检控署陈情,要求以监禁代替死刑。
他说,检控署接受了陈情但有个条件,即被告必须撤回其对有罪判决的上诉。
“我的当事人是初犯,且事后已经悔过。案发时一切来得突然,命案和报复寻仇无关”。
副检察司迪塔俐娜阿末弗兹随后也在庭上证实了检控署的决定,并求刑最少33年监禁和鞭笞。
从鬼门关逃出的阿兹敏利丁(36岁)是于2018年5月17日被此间高庭判处死刑。
2019年5月上诉庭在聆审被告提出的上诉时,做出了维持高庭判决的判决。
控状指他于2016年12月16日凌晨3时30分至4时30分之间,在亚洲城某酒吧外谋杀耶谷纳斯兰(18岁),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根据2023年强制死刑废除法令,法庭有权判处被告死刑或者刑期30至40年的监禁,再加12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