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5日讯)巫裔男子持铁锤砸毁马登兴都庙神像案件,22岁巫裔青年今日在危险武器法令下,被警方押往太平法庭面控,被告否认有罪,案展11月28日过堂。
同时,警方慎重看待此案,特派一组刑事调查组警员将被告押往法庭,现场一度出现丝丝紧张气氛。
被告身穿蓝色T恤及米色长裤,神情淡定,于今日上午8时许被押抵法庭,约9时押进地庭面控。
被告为莫哈末菲道斯(22岁),油棕园散工,居住在马登。
他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在法官诺比莎面前表示理解控状,并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控状指被告于10月18日,上午7时至7时30分,在马登斯里芒加拉纳扬伊阿曼兴都庙非法持有2把铁锤,包括一把木柄与一把铁柄铁锤,抵触1958年腐蚀、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在公众场所持有危险武器)。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5至10年及鞭笞。
本案主控官为黄燕妮(译音),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庭上,主控官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在2万令吉,惟法官最终允许被告以7000令吉保外,并需2名担保人、每月向警局报到,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至案件审结为止。
同时,法官将此案定11月28日过堂,以便被告委任辩护律师,以及等待相关文件提呈上庭。
早前,媒体报导,一名疑神智失常的巫裔男子,于10月18日上午,驾著摩哆前往马登斯里芒加拉纳扬伊阿曼兴都庙,除了扯倒绑在庙前的香蕉树,过后脱下裤子仅剩内裤,闯入庙内以铁锤砸毁其中一尊大神像。
事件令庙方蒙受约3万令吉的损失,而庙方也在案发后据情向警方投报。
警方接获投报后立即展开行动,成功在当天扣捕一名男子调查,并充公2把相信是用来砸毁神像的铁锤。
警方为嫌犯进行尿检,结果呈现大麻阳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