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一名男子涉嫌使用刑事暴力恐吓公务员,今日被带上法庭面对2项控罪。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53条文(使用武力阻碍警察执法)及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法)下被控2罪。
在刑事法典第353条文及刑事法典第186条文下,一旦罪成,将可被罚款4000令吉,或是以3个月监禁取代。
八打灵再也警察总部今日发出文告指出,警方在调查这名男子时也发现他拥有5项犯罪前科。
文告说,这起事件是于2023年8月20日晚上10点43分发生,八打灵再也警察总部接获投报指一名37岁男子涉嫌在德莎组屋附近,向一名公务员施暴及恐吓。
文告表示,警方较后逮捕涉案男子,经调查发现这名37岁嫌犯拥有5项犯罪前科,包括蓄意伤人、持武器伤人及3项吸毒的犯罪纪录。
警方劝请民众需遵守法律,而不是对于任何人施以任何暴力或是恐吓行为。
若有任何关系此案线索,民众可以前往任何邻近警局提供线索,或是联系警方在八打灵再也的警局总部03-7966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