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讯)涉嫌疏忽照顾4岁男童至死,昨日被释放但不代表无罪的印裔年轻夫妇今日再次于新山地庭面控,两人否认有罪,法官允准被告以7000令吉保释候审,案件择定在7月11日过堂。
两名被告为案中小死者的继父纳根德兰及目前怀胎三个月的母亲珊吉塔,两人今日在无代表律师下,亲自前往新山地庭面控。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被控于今年4月28日约凌晨12时30分,在士姑来东方花园一公寓住宅,以可能令孩童受到生理伤害的方式,在照料过程中疏忽对待小死者,此行为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被控。
在此条文下,若罪成,可面对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在听取控状内容后,皆否认罪行。
案件主控官拉雅蒂薇雅建议法庭允以每名被告2万令吉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并且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保外候审。
在没有代表律师情况下,两名被告为此要求法庭减少保释金额。
承审法官玛柏西拉允许两名被告分别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且必须每个月到临近警局报到及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也不得骚扰案件证人;案件定于本月11日过堂及提呈资料。
一名4岁男童在今年4月28日被送往新山中央医院急救室时,被医护人员宣告死亡。警方当天下午1时30分许,在男童住家逮捕一对涉案印裔夫妻。
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主任拉末透露,被捕夫妇年龄皆为20馀岁,承认曾动手及使用衣架虐打男童,造成男童头部、耳后、腹部及脚部多处受伤。
两名被告在今年5月3日于新山地庭面控时,皆俯首认罪,并各别获准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
而在昨天控方以修改控状面控时,两人改口不认罪,但法官基于修改控状出现内容重复,而当庭释放两人,惟强调不等于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