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9日讯) 一名华裔男子涉嫌拳打前女友及砸坏前女友手机,今日被爱极乐推事庭判判罚3000令吉!
现年36岁的被告全基贤(译音)面对2项控状。
首项控状指出,被告于2022年7月1日约晚上10时,在第一期格南葛花园住家前的一辆轿车内,拳打34岁华裔女受害者的脸部、眼部及手部。
被告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年或最高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则指,被告于上述日期、时间、地点,破坏同名女受害者的手机,触犯刑事法典427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处监禁最少1年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此案由峇努纱副检察司主控,被告代表律师为法律援助局律师莫哈末依祖丁。
推事玛扎娜最终判处被告在首项控状下,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监禁4个月,至于第二控状罚款2000令吉及监禁12个月。
根据案情,被告与受害者育有3名年龄介于饿8岁至17岁的孩子,惟没有注册结婚,并在2个月前开始分居。
在案发当天,被告早上10时要求受害者来接孩子们,理由是没有人可以照顾孩子。
惟受害者告知被告她只能在放工后过来,而受害者在当晚10时抵达现场时,被告却说不需要接孩子,并直接进入车内,要求受害者载他到店面。
受害者拒绝被告的请求,并联系哥哥,双方因此起争执,被告更抢走受害者手机丢出车窗外,同时打伤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