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9日讯)一名曹长3年前受贿1500令吉,今日被控上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3000令吉。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菲得里(32岁)于2020年11月18日晚上约11时34分,在古邦巴素警局大门外接受贿赂。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574法令)下被控,此案主控官为来自反贪会的副监察司乐哈阿都苏古。
被告莫哈末菲得里周一在吉打州亚罗士打法庭面控时,听闻控状后承认有罪。
法官罗哈杜阿玛下判时指出,法庭是基于公众利益做出判决,并判处被告罚款30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