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29日讯)41岁华裔男子走私柴油被捕,今日被控上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2万令吉或监禁6个月,同时被起获的逾6万令吉柴油及2辆油槽罗里也一并被充公。
来自美农的被告林顺平(译音)与3名缅甸籍男子,周一被押往双溪大年第一地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林顺平于今年4月10日凌晨1时20分,在双溪拉兰工业区一间建筑物内,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拥有2辆分别装有4000公升及2万4000公升的油槽罗里,因此触犯了1974年统制品控制法令第3(1)条文,同时触犯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21条文,可以在相同法令第22(1)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4项条文下被判。
在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22(1)条文下罪成的个人初犯,将面对不超过10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至于再犯的罪成者,将面对不超过30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被告林顺平聆承认有罪,法官罗斯兰聆听被告求情及主控官莫哈末尼占的陈词后,宣判被告须面12万令吉惩罚,或以6个月监禁取代。
另外3名缅甸籍被告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案展7月5日过堂。
据了解,来自布城贸消部执法组,是于今年4月9日晚上10时30分,前往吉打州双溪拉兰工业区突击检查时,发现3名缅甸籍外劳及3名本地男子在厂内,2名本地男子承认为油槽罗里司机,3名没有身份的外劳则承认为该厂员工。
执法组当场将3名外劳扣留,至于3名本地男子则以口头保释获得保释;当局向警方备案后,被告林顺平承认,他就是该厂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