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6日讯)女文员涉嫌将公司款项3万8095.99令吉作为己用,今在地方法庭被控刑事失信罪控,惟她否认有罪,被谕令保外后于6月26日进行案件审前管理。
被告郑氏,现年34岁。她被控于2022年1月26日至2023年1月30日,上午8时至下午6时在陈立广路处一零件公司,将属于公司销售所得的3万8095令吉99仙作为己用。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08条文,刑事失信罪控。在该控罪下,抵触者可被判坐牢1年至14年,另可加以罚款。
被告否认有罪后,被谕令须以保释金3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