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总检察署已就高庭上周发出庭令,谕令国民登记局为一名5岁男童颁发出生证明,以证明该男童为大马公民身份一事提出上诉,以推翻这项庭令。
代表律师李敏纶表示,其律师事务所已经接到总检察署提交上诉通知的副本。
“然而上周高庭下达庭令后,我们并不知总检察署会提出申请以暂援执行庭令。”
法官旺阿末法里于上周四(18日)谕令,国民登记局(JPN)需于30天内发出生证明,以证明该男童大马公民身份。
在其判决中,法官旺阿末法里确认了一份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证明申请人是男童的亲生父亲。
在网上发表的口头裁决中,法官认为,男童已满足联邦宪法第14条文,与第一附表第二部分第1(a)段的所有要求,依法可成为大马公民。
提起诉讼前,男童父亲于2021年11月向国民登记局申请其儿子的出生证明,却没得到当局回复。尽管去年3月尝试发出一封请求函,但仍被拒。
申请人随后于去年6月申请司法审核,要求法庭宣判男童为大马公民。
据悉,男童父亲为一名27岁的小贩,去年6月的申请宣誓中提及,儿子于2018年7月,在吉隆坡一家私人医院出生,即他与越南妻子登记结婚前的一个月。
然而,国民登记局颁发的出生证明,却将其儿子列为非大马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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