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6日讯)一名保安公司官员涉嫌以棒球棍打抢并致伤一对六旬华裔夫妻,于今日在爱极乐法庭面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3000令吉保外候审。
35岁的被告莫哈末玛万被控于今年4月29日晚上约10时45分,在,班底俄玛士第11路与一名仍在潜逃的同伙,抢走一对六旬华裔夫妇的手提袋,导致受害者蒙受约400令吉损失。
被告也以棒球棍致伤2名受害者,行为抵触触犯刑事法典394条文(抢劫致伤他人)。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罚款及鞭笞。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案件由阿里阿斯拉副检察司主控。
法官达玛菲克里批准被告以1万3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同时设下附带条件,即被告必须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以及不能接近2名受害者。
此案择定6月26日过堂。
《东方日报》于今年5月1日报导,该对六旬夫妻案发当晚上从市区回家时,在住家前遭2名骑摩哆匪徒盯上。
匪徒不但以棒球棍砸碎车窗抢走妇女手提袋,更用棍捶打男子的大腿,直到夺走该夫妻的钱财后才肯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