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31日讯)女子因穿短裤报案而被拒进入警局一事,加影警区主任莫哈末扎益助理总监表示,警局也是政府机构,若民众要到警局报警,需装著得体。
扎益今早发文告指出,该名华裔女子昨日早上10时30分,针对一起车祸事件到警局报案,而值班警员发现其穿著未过膝的短裤,便建议其换上更合适的裤子。
“感到不满的女子拒绝按指示行事,还激怒了值班警员,而值班人员唯再次劝诫。”
他表示,女子最终离开警局,并在约15至20分钟后与2名友人一同返到警局,当时女子已穿上过膝的裤子,如网媒《今日自由大马》所发布的照片一样。
“在《今日自由大马》发布该女子穿过膝短裤的照片,是她在值班警员的建议下换上的裤子。”
他指出,加影警区总部每日接待约300人,但至今未接获有关穿著方面的投诉,而当局也已公布相关穿著要求的指南供民众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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