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1日讯)一名男子在住家用木棍打伤七旬老父,今日在爱极乐法庭俯首认罪,被判监禁6年及鞭笞一下。
42岁的被告亚米合里斯被控在今年1月26日晚上约7时,在甘榜武吉达拉一间住家,用木棍致伤亲生父亲脸部及身体。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并可在相同法点第326A条文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罪成者可被监禁最高20年或鞭笞或罚款或任何其中2项刑罚。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情况下,在求情时要求减轻刑罚。
案件主控官西瓦山卡利副检司则要求法庭严惩被告,因被告对亲身父亲犯下严重且错误的行为。
法官莫哈末沙比利最终判处被告监禁6年以及鞭笞一下,刑期从被告1月27日被捕日计起。
此外,被告也承认拿著巴冷刀威胁父亲,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
推事沙达仙哈最终判处被告监禁4个月,刑期从被捕日开始计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