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1日讯)一名商人涉嫌在在雇佣员工奖励计划下,虚假索赔逾26万令吉,今日在爱极乐法庭面对9项控状时不认罪,获准以4万令吉报外候审。
第一项至第三项控状指出,现年55岁的被告莫哈末阿兹米,在2021年6月5日于柠檬眼公司办公室,身为一间公司持有人,提交3名并非该公司职员的名字,虚假索赔1万3200令吉。
被告行为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同罚,一旦罪成,可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不少过贿金5倍或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第四项至第九项控状则指,被告于2021年8月3日至2022年2月24日期间,在马六甲拉也花园一间银行,不诚实地挪用社会保险机构的援助款项,充作私人用途,涉及金额为25万4200令吉。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的盗用财物),一旦罪成,可监禁至少6个月或不超过5年、鞭笞和罚款。
被告在聆听所有控状后不认罪,反贪会主控官依万沙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以5万令吉以及附加条件,作为被告保释条件。
被告代表律师阿兹鲁在替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必须承担妻子及孙子的生活费,恳请减轻保释金。
法官伊丽莎白巴也旺最终批准被告以4万令吉保外,同时谕令被告必须遵守附加条件,包括交出国际护照以及每月到反贪会报到。
此案择定3月10日过堂。